2024年10月,省民政厅、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《山东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》,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预( )等内容,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。《办法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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