付费内容 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”相关考点

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”相关考点

时间:2023-01-22 00:00:00 分类:时政考点
1、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月1日发布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》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、内容标准、方式程序、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。
2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中,应当坚持下列原则
(一)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;
(二)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;
(三)事业为上、公道正派;
(四)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;
(五)分级分类、简便有效;
(六)考用结合、奖惩分明。
3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,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、专项考核。
4、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,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,全面考核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。
5、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,突出公益服务职责,加强服务质量、行为规范、技术技能、行风建设等考核。
6、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,应当结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,以创新价值、能力、贡献为导向,注重公共服务意识、专业理论知识、专业能力水平、创新服务及成果等。
7、年度考核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。

8、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思想政治素质高,理想信念坚定,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具有良好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;

(二)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,精通本职业务,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;

(三)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,勤勉敬业奉献,改革创新意识强,工作作风好;

(四)全面履行岗位职责,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工作实绩突出,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,服务对象满意度高;

(五)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。

9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:

(一)思想政治素质较差,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;

(二)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;

(三)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,工作不担当、不作为,或者工作作风差;

(四)不履行岗位职责、未能完成工作任务,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;

(五)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,且情形较为严重。

10、坚持考用结合,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、培养教育、管理监督、激励约束、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,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、职务、职员等级、工资和评定职称、奖励,以及变更、续订、解除、终止聘用(任)合同等的依据。其中,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,在绩效工资分配时,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倾斜;在岗位晋升、职称评聘时,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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